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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 瓮安县新材料及电子化学品项目公用工程项目公辅工程及附属设施EPC总承包已由 瓮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2212-522725-04-02-774608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贵州瓮福江山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非政府投资 ,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比例:0.0%,非政府投资比例:10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建设地点:贵州省黔南州瓮安县精细化工园区(天文镇白泥坝) 。 | |||||||||||||||
2.2 建设规模:总体建设内容:建设1340t/h脱盐水站、96000m3/d净水站、33600m3/d污水处理站、空压制氮站(164500Nm3/h空气、14500Nm3/h氮气、3500Nm3/h氧气)、50t/d危废焚烧系统、消防加压站、总调度室(综合楼、分析楼、食堂)、消防事故水池及其配套设施等。 一期:建设440t/h脱盐水站、36000m3/d净水站、16800m3/d污水处理站、空压制氮站(70500Nm3/h空气、3500Nm3/h氮气、1500Nm3/h氧气)、50t/d危废焚烧系统、消防加压站、总调度室(综合楼、分析楼、食堂)、消防事故水池及其配套设施等。 二期:建设900t/h脱盐水站、60000m3/d净水站、16800m3/d污水处理站、空压制氮站(94000Nm3/h空气、11000Nm3/h氮气、2000Nm3/h氧气)等。 | |||||||||||||||
2.3 合同估算价:204645966.55元。 | |||||||||||||||
2.4 计划工期:346 天。 | |||||||||||||||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EPC招标,含施工图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建筑工程施工、安装工程施工、检验试验、检验检测(不低于国家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竣工资料、竣工验收、竣工结算、项目数字化交付和工程交付等。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设计工作范围:包括施工图设计、生产调度研发中心及厂大门精装修设计、现场技术服务、施工图送审、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项目管理相关工作和竣工验收等全部设计工作及相关工作的协调管理,设计须满足使用的全部功能要求。 (2)施工工作范围:包括工程量清单范围全部内容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试验及检测、竣工交付、工程保修,提交相关技术资料以及完整的竣工资料、质保期内的维修保养以及相关工作的协调管理等全部施工工作。 (3)采购工作范围:包括投标人所采购的材料、设备均须满足招标人的质量及功能要求,确保验收合格,通过竣工验收、竣工结算等其他任务,具体要求详见发包人要求。 (4)依照招标人要求执行数字化交付,提供LOD300级BIM三维模型、工程建设阶段所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文件、设计采购和施工阶段产生的数据。 (5)负责与分包工程的其他分包人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对本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有关部门竣工备案验收、档案归档及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管理。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和(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1)EPC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系列类高级及以上职称。(2)施工经理: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3)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4)安全负责人: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注册类别:建筑施工安全)。专业\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投标的由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和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必须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责任、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各方资质须满足签署的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各自承担实际工程的资质要求。 (2)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家数不能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和合同的全面实施。 (3)如为联合体投标的,EPC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正式员工。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参加投标。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4年09月20日00时00分至2024年09月29日23时59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市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61.189.224.38:8888/TPBidder/memberLogi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
4.2 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零元,售后不退。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 |||||||||||||||
5.1 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http://61.189.224.38:8888/TPBidder/memberLogin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5.2 本项目接受不见面开标。 | |||||||||||||||
5.3 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南州) | |||||||||||||||
7.其他 | |||||||||||||||
7.1本次招标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调度研发中心、厂大门及围墙、道路、排水沟及截洪沟等公辅工程及附属设施的建设。其中: (1)生产调度研发中心,总建筑面积25717.38平方米,主要包含以下建设内容: ①生产调度中心; ②生产研发中心; ③食堂及多功能厅; ④生产调度研发中心总图工程。 (2)公共设施 ①道路及厂区排水:园区道路工程约10600米、排水沟9337.19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沟、园区道路监控、园区主次干道路灯。 ②截洪沟:截洪沟5628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截洪沟工程。 ③厂大门及围墙:厂大门总建筑面积377.54平方米,围墙总长度6985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园区南门、北门、围墙工程。 (3)数字化交付:含上述内容的全部数字化交付。 7.2项目总投资:199297.00万元。 7.3投标人应随时关注上述网站发出的涉及本项目文件澄清、更正、通知等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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