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桂平库区龙潭公路至坪冲农村公路项目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实施方案(*期工程) | 项目招标编号 | ******************** | ||||
招标人 | *********** | ||||||
建设单位 | ***********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期工程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范围正射面积*****㎡(折合**亩), 表面积*****㎡(折合***亩),通过恢复林业生产条件措施和恢复植被措施实现桂平库区公路项目恢复区域的植被恢复,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场地整理(含工程排险)、客土回填、挂铁丝网、植物种植、喷播撒播、抚育管护等。在恢复林业生产条件措施中,场地清理(表面积,含工程排险)*****㎡,客土回填*****³,挂铁丝网*****㎡。 在恢复植被工程中,种植乔木****株(含**%补损),其中木荷*** 株、马尾松***株,人工撒播****㎡;挂网种植*****㎡ ,种植藤本植物 *****株(含5%补损),其中爬山虎****株、油麻藤****株;木纤维喷播 *****㎡。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招标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开标地点 | |||||
公示开始时间 | ****年**月 **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年 **月**日 | ||||
预中标人 | ************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成员单位:/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 ||||||
投标总价 | *******.**元 | ||||||
工期 | ***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项目经理 | 李滋敏(项目经理证件编号:桂************) ;身份证号:******************)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黄凤珍(身份证号:****************** )【全部拟投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企业业绩: 1.贺州市生态产业园新材料分园建设项目路网工程(*期) 2.桂平市龙门工业区迎宾路续建工程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 ||||||
第*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 ||||||
投标总价 | *******.**元 | ||||||
工期 | ***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项目经理 | 林友斌(项目经理证件编号:桂************);身份证号: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蒙开成(身份证号:******************)【全部拟投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企业业绩: 1.平南县丹竹镇雷公山开发生态旅游项目(*期)工程总承包 2.广西桂平市蒙圩大道工程**模式建设项目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 ||||||
第*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 ||||||
投标总价 | *******.**元 | ||||||
工期 | ***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项目经理 | 杨厦林(项目经理证件编号:桂************) ;身份证号:******************)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叶辉(身份证号:******************)【全部拟投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企业业绩: 1.贵港市港北区大圩镇供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 2.贵港市覃塘区食用菌现代农业产业园产业配套设施项目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贵港)(****://****.*****.****.***.**/******/)、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贵港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后扶股 | 投诉受理电话 | ****-******* |
*式5份。其中: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单位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备注:1、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
2. 中标候选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 中标候选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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