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机务段段部绿化保洁业务外包项目
成交候选人公示
汕头机务段段部绿化保洁业务外包项目(采购编号:**************)评审工作已结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关于成交候选人公示的规定,现将采购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予以公示。公示期3日,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项目名称:汕头机务段段部绿化保洁业务外包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名称 |
第*名 |
第*名 |
第*名 |
1 |
汕头机务段段部绿化保洁业务外包项目 |
单位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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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 |
**.5 |
**.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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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函,逾期将不再受理。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异议实行实名制,异议应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4)异议请求及主张;
(5)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2.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招标人名称: *************
地 址: 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
联 系 人: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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