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医用液氧供应及瓶装气体充装服务 | ||
品目 | 医疗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 | ||
采购单位 | 苏州市第*人民医院 | ||
行政区域 | 吴江区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评审专家(单*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石胜江,李明,沈东华 | ||
总成交金额 | ¥***.****** *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苏州市第*人民医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苏州市吴江区太湖新城芦荡路****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苏州市干将西路****号1幢**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液化空气(上海)气体有限公司 | ****************** | 上海市青浦区天盈路***号 | **.**(均分制) | *******元 |
服务类 |
名称:医用液氧供应及瓶装气体充装服务 服务范围:医用液态氧供应。医用氧、高纯*氧化碳、高纯氮、液氮、高纯氩、医用混合气体瓶装气体充装服务。 服务要求:1.送货要求:按采购人的要求进行送货,确保紧急情况下2小时内配送到位、*般情况下**小时配送到位。2.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药品生产经营制度和产品质量控制流程,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与规范等。 服务时间:合同期限*年(具体以合同起止时间为准) 服务标准:按采购文件规定执行。 |
李明、石胜江、沈东华
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成交服务费,其收取标准为:以预算金额为基准,****元以内1.5%、***~****元以1.1%、****-*****以0.8% ,*****-*****以0.5%,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并支付成交服务费。
成交服务费金额:*****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苏州市第*人民医院
单位地址:苏州市吴江区太湖新城芦荡路****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号1幢**层
联系人:**、吕兆莉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兆莉
电话:****-********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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