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坛石镇潭边村大木塘、大塘整治提升工程已经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及自筹,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造价约**.*****元。
2.2招标范围:(1)改建池塘挡墙及基础**.**,新建挡墙护脚***;改建*踏步及洗衣埠头,清淤****3;(2)改建放水设施,涵管采用*******管(*****级,0.****),进口为闸门启闭;(3)路面硬化采用***砼路面,面积****2等工程施工。(具体描述详见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及施工图纸)。
2.3建设地点:江山市坛石镇潭边村。
2.4建设工期: ** 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2水利企业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公示,外地进浙水利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已经公示的授权委托人。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年**月**日(每天上午8:**~**:**,下午**:**~**:**,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最后*天报名截止到下午5点,报名资料:①单位介绍信、②营业执照、③资质证书、④安全生产许可证、⑤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⑥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公示页以上所有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江山分公司(江山市景星西路**幢1号2楼代理部)报名。
4.2资料费现金***元,售后不退,逾期不予受理。
5、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元整(¥****.**),由第*中标候选人在开标结束后*个工作日内交纳,未按期交纳的视作自动放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4年**月**日**时**分**秒(北京时间),地点为江山市坛石镇人民政府文化站会议室。
6.2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开始接收投标文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代理机构:************
联系人:***
电话:****-*******
****年 ** 月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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