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县城区供排水设施建设项目*期-城区市政管网清淤疏浚工程答疑及补充通知(1)
致各潜在投标人:
关于“霞浦县城区供排水设施建设项目*期-城区市政管网清淤疏浚工程”招标文件答疑及补充通知如下:
*、答疑内容:
问题1:为何需要两个市政质量员,用设备安装质量员代理可以吗?
答复: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补充内容:
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条款号“**.2其他”中补充:福建省外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审批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等类别的企业资质证书,其资质有效期以资质证书注明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继续有效的为准,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继续有效的,投标人应在资格文件中附上相关证明文件。
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处均做相应修改。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答疑等在同*内容的表述上不*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通知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上发布,各投标人应自行留意,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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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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