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所在地区:电源公司各工程项目
一、采购条件
本电源公司石门、汕尾二期、清远二期、中煤广元项目除尘器机务安装工程(采购项目编号:GPEC-GC-01315-01112-2024-003),已由公司核准,项目资金来源为项目业主预付款及过程进度款,采购人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火电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采购。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2.1 采购范围
电源公司陕煤石门项目、汕尾二期项目、清远二期、中煤广元项目电除尘机务安装专业分包工程。
标段1:电源公司陕煤石门项目电除尘机务安装工程
标段2:电源公司汕尾二期项目电除尘机务安装工程
标段3:电源公司清远二期项目电除尘机务安装工程
标段4:电源公司中煤广元燃煤发电项目电除尘机务安装工程
2.2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电源公司电除尘机务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电除尘设备顶部起吊系统,阴极系统、阳极系统,进进口喇叭、出口喇叭,壳体,灰斗,气化板及气化设备,钢支架,支座(单向、双向、固定)阴阳振打装置(多电磁推打器),烟道导流板系统,烟道测试平台,楼梯走道(含人孔门、阀门操作及其功能性操作的上下平台楼梯等)、设备防雨装置(及排水槽、排水、排油管道)、卸灰检修平台、测试及浊液仪检修平台、分布板、密封罩棚及相关折边板、土建基础的交接验收及复测工作,配合二次灌浆以及附属设施安装等全部内容,具体以图纸为准。
2.3 计划工期:
标段1(陕煤石门项目):2025年02月10日至2025年12月18日,总工期311日历天。
标段2(汕尾二期项目):计划于2025 年 8 月28日开工,计划2026 年 1 月15日竣工,总日历天数为 140 天。
标段3(清远二期项目):计划开始时间2024年12月25日,总工期为187日历天。
标段4(中煤广元项目):计划开始时间2026年06月01日,总工期为210日历天。
2.4标段划分:4个标段。
2.5甲供范围:
(1)主材:设备甲供;除厂供设备、材料外,其它均为乙供。
(2)耗材:无。焊材、气体、滤网等消耗性主要材料按甲方要求标准执行,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
(3)机械供应范围:
由甲方提供的机械:无,所有机械乙供。
(4)周转材供货范围:
甲供:无,所有周转材由乙方供应,临时装置性材料(如组合平台、安全通道及连接平台等)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优先使用甲方供应的脚手架材料,乙方付费使用;甲方脚手架材料不足时,由乙方自行解决(采购、外租、内部调拨等)。
(5)安全措施材料:1、乙方付费甲方供应部分:安全帽,劳保鞋,工作服,安全带,CI标牌、安全网,安全手套,防护眼镜,耳塞和其他个人防护装备;2、乙方供应部分:安全围栏,安全密目网,安全绳,防坠器(或速差葫芦),孔洞临时盖板,安全电气设备(漏电保护器),钢爬梯/软爬梯,安全平台,警示带,警示灯,警示油漆防火消防设施,临时安全通道等安全设施,乙方需按甲方要求派人安拆上述乙方供应部分安全设施,此费用含在清单综合单价中。若存在乙方无法供应部分安全设施,则由甲方委托其他队伍施工后按发生金额的5倍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6)施工水电:
施工用水甲方提供现场接驳点,材料及施工由乙方负责,含增压措施;施工用电甲方提供至二级电源箱,乙方负责接驳及维护。
(7)其他供应范围:
乙方负责自身人员的食宿(含生活用品)、生活水电、交通及办理有关证件。除已明确甲供的,其余均为乙方供应。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主体工程投标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以下资质之一: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②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③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投标方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五年有除尘器安装已完工业绩项目。
3.2投标方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分包商委派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且担任过300MW以上机组除尘器安装工程项目经理职务。
3.4投标方近三年无重大安全伤亡事故,无重大火灾事故,无重大质量事故等;
3.5投标方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方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3.6投标方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评审方式(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投标方联系采购人,未入中能建广东火电的合格供方需按照上述“资格条件要求”提供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给采购人,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发至邮箱zhengyifeng@zgnj.wecom.work。采购人组织评审,评审合格的投标方可购买标书,参与投标。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报名截止后三天,如未提交,则视为放弃资格审查及本次投标。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以中国能建电子采购平台为准;
获取方法:本项目采用中能建电子平台投标,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将在资格审查后另行通知获取采购文件和提交投标文件等事宜。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具体递交时间要求以中国能建电子采购平台为准。
递交方法:通过中能建电子采购平台递交合格有效的投标文件(签字盖章的扫描件或电子签章)。
递交地址:中国能建电子采购平台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以中国能建电子采购平台为准;(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中国能建电子采购平台相关信息)。
开标方式:线上开标
八、其他公告内容
标书售价500元人民币;
标书费汇款信息:
单位名称: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火电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广州南岗支行;
银行账户:44001471003050367152
汇款时请备注:电源公司石门、汕尾二期、清远二期、中煤广元项目电除尘机务安装工程标书费,标书费缴纳凭证作为下载采购文件的必要条件,发标后请上传至中国能建电子采购平台。
投标保证金:10万元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汇款信息:
单位名称: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火电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广州新城支行;
银行账户:9576030600002408
汇款时请备注:电源公司石门、汕尾二期、清远二期、中煤广元项目电除尘机务安装工程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原则上中标单位在提交合同履约保函后退还,未中标单位在采购结果审批完2个月内退还。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
转账的投标保证金应在截止投标日前到达采购方指定的账号。
九、监督部门
本采购/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法务与合规部。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火电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红荔路2号动力大厦
联 系 人:黄工/郑工
电 话:13828018449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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