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标公告
*、标段名称: 中卫市黄河*街等城市东区排水防涝(雨污分流)管网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标段(黄河*街**+***-**+***、丰安路)
*、标段编号: *********************
*、开标日期: **** 年 9 月 ** 日
*、废标理由:
本标段评审结束后 , 招标人依据宁发改法规〔 **** 〕 *** 号文件规定对评标委员会提交的书面评标报告进行审查时发现,评委在技术标打分中存在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打分 行为 ,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提出评审意见。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规定。 鉴于行政监督部门已按规定对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处理, 故本标段予以废标,并重新组织招标。
本项目相关单位如对本公示有质疑,请依据法律法规按以下联系方式联系并提供书面质疑函。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平安大道 ** 号
联系人:***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凤凰北街和泰和街交叉口民生中心 ** 楼 ****-2 室
联系人:**、雷静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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