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氏县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农村环卫设施采购)”****年9月5日在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标公告,项目****年9月**日开标。项目中标公告于****年9月**日在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供应商为**********。****年9月**日保定市秀美园林环卫设备销售有限公司对中标结果进行质疑。河北广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年**月**日做出质疑回复,河北广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质疑事项答复对质疑事项不予支持,投诉人对质疑答复不满,向本关提起投诉,****年**月**日本机关受理该投诉并通知该项目暂停。
*、处理依据及结果1、本项目存在对中标供应商评分畸高,导致了高价中标 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采用的评分办法为综合评分法。评审专家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对相关供应商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审打分,经对评标过程资料评审,未发现评分畸高畸低行为,投诉不成立。 2、中标供应商没有缴纳社保的良好记录 中标供应商任泽区国强橡塑制品厂是个体工商户。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等相关规定,该供应商提供了该经营者杜国强等五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投诉不成立。 3、项目中标货物没有商标品牌 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项目内容和要求中未要求货物具备国家注册的商标品牌,投诉不成立。 4、项目评分标准有目的性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令第94号)第二章第十一条规定,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投诉人未在有效期内质疑,投诉不成立。
*、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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