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届“科技城人才日”主场活动实施和服务保障项目,已于****年**月1日在市委组织部*楼*会议室开展了比选评审。比选小组按照《比选文件》流程及要求,依法依规进行了评审,确定中选单位为:*****************。
公示期为****年**月1日至**月5日。对公示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反映,逾期不予受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请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不受理匿名材料。
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特此公示。
*********
****年**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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