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管阳溪跨流域引水工程溪头水库工程(大坝工程土建部分)(重新招标) 福鼎市管阳溪跨流域引水工程溪头水库工程(大坝工程土建部分)(重新招标)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福鼎市管阳溪跨流域引水工程溪头水库工程(大坝工程土建部分)(重新招标)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以闽发改网农业【****】***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私营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招标代理单位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福鼎市管阳溪跨流域引水工程溪头水库工程(大坝工程土建部分)(重新招标)福鼎市管阳溪跨流域引水工程溪头水库工程(大坝工程土建部分)(重新招标)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福鼎市管阳镇;
2.2 工程规模:福鼎市管阳溪跨流域引水工程溪头水库工程(大坝工程土建部分)为重力坝,最大坝高**.**,坝顶长****,为中型水库大坝;
2.3 产业类型:第*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5 最高控制价:********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元(含暂列金*******元,暂估价0元及其他项0元);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8 工期要求:总工期***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5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至 投标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7.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元。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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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 | 电子邮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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