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一)负责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的规划、建设及管理、数字信息技术的研发推广和普及。(二)负责制定全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技术系统的标准、运行规范、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三)负责本市实施数字化城市管理区域内各种城市管理问题的现场信息和处理结果信息的采集、分类、处理和报送,实施对城市管理全方位、全时段的即时监控,指挥、协调和督促各责任单位及时处理城市管理问题。(四)履行城市管理监督评价考核职能,研究拟定城市管理监督与评价办法,建立科学完善的监督考核评价体系,对市各有关部门(单位)履行城市管理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和评价。(五)负责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的日常维护与管理,建立城市管理工作电子台账,实施信息管理。(六)负责对各类案件进行分析认定,指挥派遣,督促整改;协调解决综合性、跨区域的重大城市管理部件和事件问题。(七)负责受理“12319城管热线”、“96198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热线”和本中心呼叫热线的转接及中心网络反馈问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