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工程全过程咨询;工程招标代理甲级(可承担各类工程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政府采购招标代理;编制项目建议书、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监理服务;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市政工程、水利工程、绿化工程、通讯工程施工;资产评估;建筑劳务外包;房地产销售代理;财务咨询服务;法律信息咨询(不含律师及相关法律服务);贸易经纪与代理;广告制作、设计、代理、发布(烟草广告和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