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可承担各类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进口机电设备除外),材料采购招标代理;政府采购咨询服务;工程招标甲级招标代理业务范围以内的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代理业务;建设工程概、预、结算编制、审核;招投标工程标底及报价的编制;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进出口贸易业务(需前置许可的项目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