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在长春市区内(双阳除外)经营GSM、TD-SCDMA、TD-LTE数字移动通信业务;IP电话业务;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3.5GHZ无线接入业务除外)、因特网骨干网数据传送业务;经营与移动通信、IP电话和因特网业务相关的系统集成、漫游结算清算、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设备销售、以及基础电信业务和增值电信业务的经营许可证规定的其他电信及信息服务;出售、出租移动电话终端设备、IP电话设备、因特网设备及其配件、并提供售后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国内各类广告业务;利用自有移动通信设备发布广告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